根據補充勞工計劃,如僱主確實未能在本港聘得合適的員工,便可輸入屬技術員級別或以下的勞工。然而,為確保本地工人優先就業,以及保障他們的薪酬及福利,僱主須優先聘請本地工人,填補職位空缺,並應積極培訓本地工人,以便他們能掌握所需的技能,以填補這些空缺。補充勞工計劃是由勞工處負責推行,並按照以下兩大原則實施︰
1. 僱主必須優先聘用本地工人,填補勞工市場的職位空缺;
2. 如僱主確實未能在本港聘得所需人手填補職位空缺,可輸入勞工。
我們可以協助有需要並且符合資格輸入勞工的僱主處理輸入勞工許可和工作簽證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