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持香港身份證,即可享受與香港永久居民相同的教育和醫療福利
申請要求
1. 18歲或以上
2. 具有充足經濟能力,能應付其本人及受養人居港期間的生活和住宿
3. 不得有任何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刑事罪行記錄或不良入境記錄
4. 具備良好中文或英文的書寫及口語能力(中文口語指普通話或粵語)。
5. 具備良好學歷
6. 獲得至少80分的評估分數
*本計劃不適用於阿富汗、古巴、朝鮮的國民
以下清單上的人才,在遴選時更具優勢:
廢物處理專家 |
資產管理專才 |
海運保險專才 |
精算師 |
金融科技專才 |
數據科學家及網絡安全專家 |
創新及科技專家 |
造船師 |
輪機工程師及船舶總管 |
創意產業專才 |
爭議解決專才及業務交易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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